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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68.58公顷!中国海南海花岛控规修编出炉,规划11.58万常住人口!

    海南房产日期:2020-01-04 09:03:30 浏览量(

    咨询热线:1808828470

    中国海南海花岛新版规划出炉,这个占地规模达768.58公顷(约1.15万亩)的大型人工岛项目,迎来新的蓝图!

    根据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儋州海花岛一号岛旅游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儋州海花岛二、三号岛高端度假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海花岛一岛将作为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三个人工岛规划范围总人口醉大纸20.49万人,11.58万常住人口。

    海花岛一岛规划区位于儋州滨海新区第四组团,为白马井洋浦湾浅海海域三个离岸式人工岛(海花岛)中部岛屿,北望海花岛二号岛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南靠海花岛三号岛,东临白马井镇至排浦镇沿海海岸,用地面积379公顷。

    一岛为海南省重点旅游产业园区,集滨海度假、文化娱乐、康体疗养、商务会议、主题公园为一体的海南高端文化旅游综合体,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

    海花岛二岛、三岛规划区位于儋州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海花岛)二号岛与三号岛,距儋州市那大城区约45公里,距白马井高铁站约7公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389.58公顷,其中二号岛用地面积240.35公顷,三号岛用地面积149.23公顷。

    二、三号岛保留原已开发的住宅、公寓及酒店,增设康养医院、康疗养度假酒店等功能,完善居住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全时全季全龄的康养旅居目的地。

    《海花岛1号岛旅游产业园区控规(修编)》简介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位于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为白马井洋浦湾浅海海域三个离岸式人工岛(海花岛)中部岛屿,北望海花岛二号岛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南靠海花岛三号岛,东临白马井镇至排浦镇沿海海岸,用地面积379公顷。

    二、功能定位

    本岛为海南省重点旅游产业园区,集滨海度假、文化娱乐、康体疗养、商务会议、主题公园为一体的海南高端文化旅游综合体,海南自贸区(港)的西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超级支点。

    三、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总人口醉大纸为6.58万人,其中,景区旅游人口醉大纸2.65万人,旅游从业人口0.79万人,酒店旅游人口醉大纸3.14万人。

    规划常住人口4.52万人,其中旅游景区常住人口1.85万人,旅游从业人口0.79万人,酒店旅游常住人口1.88万人。

    四、空间结构

    规划范围空间结构为“一轴一带、两心三区”。

    “一轴”指一号岛中部城市景观轴。

    “一带”指贯穿北部区域的休闲景观带。

    “两心”指中部旅游服务核心(购物娱乐体验中心)及北部旅游休闲核心(主题酒店及中轴花园组成的休闲中心)。

    “三区”指文旅休闲活力区、主题酒店区、商务办公区。

    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用地包括4类:行政办公用地(A1)、图书展览用地(A21)、体育场馆用地(A41)、医疗用地(A5)。

    现状已开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7公顷,规划新增1.67公顷,调整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94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84%。

    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7类:零售商业用地(B11)、零售餐饮混合用地(B11/B13)、旅馆用地(B14)、艺术传媒用地(B22)、其他娱乐用地(B31)、公园娱乐混合用地(G1/B31)、康体用地(B32)。

    现状已开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6.05公顷,规划新增34.14公顷,调整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0.19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8.10%。

    七、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4类:城市道路用地(S1)、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枢纽旅馆混合用地(S3/B14)、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现状已开发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7.92公顷,规划新增1.68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9.6公顷。

    八、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5类:供电用地(U12)、通信用地(U15)、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

    现状已开发公用设施用地0.85公顷,规划新增1.01公顷,调整后公用设施用地1.86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0%。

    九、绿化与广场用地规划

    用地包括3类: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58.12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48%。其中公园绿地用地49.77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25%。

    十、留白用地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对交通区位条件可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当下未能明确发展方向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为暂不明确用途的留白空间”。

    规划留白用地23.82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28%。留白用地在未来规划及开发中,应优先满足本规划范围内公共配套及公共利益设施用地需求。

    十一、道路网规划

    规划范围道路结构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包含海花一路与海花路。次干路包含环岛一路、环岛二路、联岛三路、维三路、维八路。

    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24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0~20米。

    十二、交通场站

    规划轨道交通站点1处,占地面积16860平方米。

    规划客运集散中心1处,位于跨海大桥入岛处。

    十三、水上交通

    规划1个游艇码头,游船线路呈环状布局于规划范围沿岸,为游客、居民提供水上游览和旅游观光服务。

    一号岛、滨海大道各设置1个水上客运码头,以满足水上旅游观光等需求。

    十四、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的行车要求。确定规划道路的控制点高程、坡向和坡度。

    海花岛场地平缓,大部分道路坡度为为0.0%~0.5%,宜通过在路段中设置驼峰的方式解决道路排水问题。

    十五、停车泊位

    1、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配建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宜结合规划的各绿地广场、大型活动设施和商业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并符合附表五的规定。

    2、鼓励结合有条件的绿地公共开敞空间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1-A2-1地块、1-A2-2地块、1-B7-1地块、1-B7-2地块应集中配建地下停车场库。承担周边旅游景区部分停车需求。

    十六、步行系统

    步行系统应联络滨海岸线、公园绿地、主要公建及商业街区等,形成网络状的步行通道。

    1、滨水慢行通道:在滨海岸线结合滨海绿地规划滨水慢行道。

    2、一般绿化慢行道:结合公园、主要道路景观绿带及主要通海廊道,提供宜人的绿化慢行环境。

    3、特色步行空间:主要分布于游乐片区和步行商业街片区。

    十七、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构筑斑块轴线节点相结合、融合生态休闲功能的绿色开放空间。规划形成“绿廊贯通,绿脉延展”的绿地景观结构。

    1、公园绿地

    规划3大城市公园,植物公园、中央花园、中轴花园。

    沿内海区域设置不小于10米的绿地景观带,1-B区中部规划横向带状绿地,强化中轴花园与滨海区域联系。

    2、防护绿地

    包括沿外海区域防护绿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两类。

    沿外海防护绿带,是规划范围的绿色屏障,结合岸线消浪防护功能、亲水空间功能,形成滨海绿化休闲的综合绿化景观带。

    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依据相关规范设置。

    主要图纸

    土地使用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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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强度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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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高度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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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系统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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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花岛2、3号岛高端度假社区控规(修编)》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位于儋州市滨海新区第四组团(海花岛)二号岛与三号岛,距儋州市那大城区约45公里,距白马井高铁站约7公里。规划范围用地面积389.58公顷,其中二号岛用地面积240.35公顷,三号岛用地面积149.23公顷。

    二、功能定位

    二、三号岛保留原已开发的住宅、公寓及酒店,增设康养医院、康疗养度假酒店等功能,完善居住服务配套设施,打造全时全季全龄的康养旅居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总人口醉大纸13.91万人,常住人口7.06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5.77万人。

    二号岛总人口醉大纸10.94万人,常住人口5.55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4.41万人;三号岛总人口醉大纸2.97万人,常住人口1.51万人,其中居住用地常住人口1.36万人。

    四、空间结构

    1、二号岛结构

    二号岛规划范围内空间结构为“一轴多廊、一核三心两区”。

    “一轴”指与总体生态走廊相连,沿中部维九路及两侧绿带形成的景观联系轴。

    “多廊”指岛内与景观联系轴相交的多条生态绿廊。

    “一核”指二号岛中部的综合服务核心。

    “三心”指二号岛内的三个社区服务中心。

    “两区”指度假居住区、康养度假区两个功能片区。

    2、三号岛结构

    三号岛规划范围内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廊、两心两区”。

    “一轴”指与总体生态走廊相连,沿中部维十路及两侧绿带形成的景观联系轴。

    “两廊”指岛内与景观联系轴相交的两条生态绿廊。

    “两心”指岛内两个社区服务中心。

    “两区”指度假居住区、商旅度假区两个功能片区。

    五、居住用地布局

    用地包括3类:二类住宅用地(R21)、二类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住用地(RB)。

    现状已开发居住用地177.54公顷,其中二类住宅用地159.07公顷,二类服务设施用地0.39公顷,商住用地18.08公顷。规划新增居住用地2.43公顷,均为二类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幼儿园规划建设。调整后二、三岛居住用地面积共179.97公顷,其中二号岛104.64公顷,三号岛75.33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6.20%。

    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居住用地面积共179.97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52%。其中商品住宅用地面积171.73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22.44%。

    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用地包括5类: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活动用地(A22)、中小学用地(A33)、医院用地(A51)、社会福利用地(A6)。

    现状已开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1公顷,规划新增9.8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51公顷,其中二号岛12.64公顷,三号岛2.87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8%。

    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4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89%。

    七、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3类:零售商业用地(B11)、旅馆用地(B14)、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B14/B11)。

    现状已开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91公顷,规划新增38.71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6.62公顷,其中二号岛43.58公顷,三号岛13.04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53%。

    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0.86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9.29%。

    八、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2类:城市道路用地(S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现状已开发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03公顷,规划新增12.05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2.08公顷,其中二号岛22.17公顷,三号岛9.91公顷。

    九、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包括4类:供电用地(U12)、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消防用地(U31)。

    现状已开发公用设施用地0.50公顷,规划新增2.17公顷,调整后二、三号岛公用设施用地2.67公顷,其中二号岛1.70公顷,三号岛0.97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69%。

    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公用设施用地4.53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9%。

    十、绿地与广场用地

    用地包括2类: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其中公园绿地内设置全民运动场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66.23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00%,其中二号岛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2.66公顷,占二号岛用地面积17.75%,三号岛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3.57公顷,占三号岛用地面积15.79%;规划公园绿地45.58公顷,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70%。

    规划调整后海花岛全岛绿地与广场用地124.3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25%,其中公园绿地用地95.35公顷,占海花岛全岛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46%。

    十一、留白用地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对交通区位条件可能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当下未能明确发展方向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为暂不明确用途的留白空间”。

    规划留白用地36.50公顷,其中二号岛12.96公顷,三号岛23.54公顷,共占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37%。

    规划留白用地在未来规划及开发中,应优先满足本规划范围内公共配套及公共利益设施用地需求。

    十二、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对外交通

    海花岛二、三号岛分别通过海花二桥、海花三桥两条跨海大桥联通岛外城市主干道滨海大道,并分别通过联岛二路、联岛三路与海花岛一号岛相连。

    规划轨道交通线路自白马井高铁站交通枢纽引入海花岛一号岛内,引导游客采用公共交通出行。

    2、道路等级

    规划范围道路结构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包含海花二路与海花三路。次干路包含纬九南路、纬九北路、经十一路、经十三路、纬十路。

    3、道路断面

    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27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15~23米,支路红线宽度为9~20米。

    4、道路交叉口

    主干规划范围道路交通不设立交,均采用渠化交通或环岛组织交通。

    5、交通场站

    海花岛二、三号岛各规划1个公交首末站。

    十三、慢行系统

    慢行系统主要为步行及骑行慢行通道。

    慢行系统应联络滨海岸线、公园绿地、主要公建及商业街区等,形成网络状的步行通道。

    1、滨水慢行通道:在滨海岸线结合滨海绿地规划滨水慢行道。

    2、一般绿化慢行道:结合公园、主要道路景观绿带及主要通海廊道,提供宜人的绿化慢行环境。

    十四、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工程管网的布线、道路的行车要求。确定规划道路的控制点高程、坡向和坡度。

    海花岛场地平缓,大部分道路坡度在0.5%以内,宜通过在路段中设置驼峰的方式解决道路排水问题。

    十五、停车泊位及出入口方位控制

    1、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配建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宜结合规划的各绿地广场、大型活动设施和商业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并符合附表六的规定。

    2、鼓励结合有条件的绿地公共开敞空间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

    3、向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道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项目用地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机动车开口应选择开向较低等级道路;开口宜远离交叉口;相邻建设用地的建筑宜共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

    (2)道路交叉口有展宽段时,不得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开口;交叉口无展宽段时,机动车开口中心线至道路交叉口道路红线(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距离,开口位置在城市主干路上的不宜小于60米;开口位置在城市次干路上的不宜小于50米;开口位置在支路上的,其距离不宜小于30米。

    (3)机动车开口中心线距公交车站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

    十六、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根据《儋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岛内地形条件,构筑斑块轴线节点相结合、融合生态休闲功能的绿色开放空间。规划形成“绿廊贯通,绿脉延展”的绿地景观结构。

    十七、绿地布局

    1、公园绿地

    海花岛二号岛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和带状两种。块状绿地主要为十五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位于纬九路沿线,靠近社区中心或教育设施,是居民日常休闲、健身、游憩的主要场所;带状绿地为纬九路两侧绿带、指状绿地和沿海绿地。纬九路两侧绿地贯穿全岛,沿内海绿地满足观水亲水需求,指状绿地则将外部海风引入内部。

    海花岛三号岛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和带状两种。块状绿地主要为十分钟、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位于纬十路沿线,靠近公共服务中心及社区中心,是居民日常休闲、健身、游憩的主要场所;带状绿地为朝向一号岛和内海的绿地及纬十路两侧绿地。

    2、防护绿地

    包括沿外海区域防护绿带、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两类。

    沿外海防护绿带,是规划范围的绿色屏障,结合岸线消浪防护功能、亲水空间功能,形成滨海绿化休闲的综合绿化景观带。

    公用设施防护绿带依据相关规范设置。

    主要图纸

    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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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强度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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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高度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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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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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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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系统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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